恶魔,不应划分年龄的大小!
地狱的通道,更不应设置年龄的门槛!
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市肥乡区北高镇,一起血案震惊了当地的村民。
三个13岁的初一男生,将同学小光残忍杀害后,埋尸于村庄一废弃菜棚附近。
经过信息梳理,该起案件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抢劫杀人
小光被杀的原因,极有可能是因为他手机里的191元钱。
3月10日下午,小光被同桌伙同另两名学生骗进一菜棚,将手机抢走将微信里的191元钱转走后,将其杀害。
小光被杀的原因,不外乎两个:1、抢劫遭反抗恼羞成怒杀人;2、抢劫后担心事情被暴露杀人灭口。
二,有预谋杀人
种种信息显示,小光被杀一案,并不是三个嫌犯的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的团伙作案杀人。
作案前,三嫌犯事先将小光骗到作案地点;作案时,有人回家拿铁铲,有人在大棚门口把风,有人在里面控制小光。
由此可见,三嫌犯对小光痛下杀手之前,明显事先经过预谋,在作案上分工很明确。
三、手段极其残忍
小光被杀的时候,一定经历过极端的痛苦。
因为他是被三个嫌犯用铁锹一锹一锹将脸打得稀巴烂后,被活活打死的。
这还能叫孩子吗?完全就是嗜血恶魔。
四、嫌犯心理素质强大
十三岁这个年龄的少年,有人杀只鸡都会发抖甚至晕厥过去,有人杀了人后居然可以面不改色去上课。
3月11日,三个嫌犯将小光残忍杀害后的第二天,他们不但面不改色去上课,面对受害人家属和警察上门询问,还试图撒谎转移警方注意力,直到铁证摆在面前后才指证找到尸体。
这得有多强大的犯罪心理素质啊。
可见,有的孩子,天生就是恶魔。
五,法律或会成为三个小恶魔的免死金牌
法律不是为了让好人承担代价,而是让坏人承担更多的代价。
遗憾的是,也正是因为法律的有关规定,三个杀人小恶魔或许会因此而受到保护,免于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规定,一个人要受到刑事处罚的门槛,是要年满14周岁。
三个只有13岁的小恶魔,正好被排除到了门槛之外。所以,他们极有可能会被免于刑事处罚而逍遥法外。
或许他们在对小光痛下杀手之前,也曾研究过这个法律条文。
我不满14周岁,就算杀了人法律又能拿我怎么样?
这,或许也正是他们敢于为了区区191元钱,就敢对小光痛下杀手的根本原因。
六、不满14周岁免于刑事处罚的悲剧案例
种种案例表明,未成年犯罪如果因年龄门槛而逍遥法外后,有的人或许会忏悔,但也有的人会变本加厉,犯下更恶劣的罪行。
比如下面这两个案例:
2004年,13岁的男孩赵力宝强奸同村女孩,因不满14周岁,被免于刑事处罚。次年,赵力宝冲进被强奸女孩的家,将其母活活砍死。
2010年,13岁男孩韦某掐死同村一名4岁男童,因未满14周岁免于刑事处罚;2011年,已满14周岁的韦某依然不知悔改,重伤一名6岁女童后获刑6年;2015,减刑出狱的韦某变本加厉,直接奸杀了一名11岁女童。
......
这样的案例如果一直书写下去,一定还会很长,很长。
这样的恶果如果一直放任下去,还会出现很多,很多。
写在最后:
上帝在为你打开了一道门的时候,也会为你关闭另一扇窗。
对犯下令人发指罪行的三个小恶魔而言,刑法的有关规定,为他们打开了“免于刑事处罚”这道大门。
但欣慰的是,同样是法律,也为他们打开了“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另一扇窗。
有关法律条文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三个小恶魔距离“负刑事责任”之间,只差一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距离。
恳请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三个小恶魔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可以,最好是死刑!
原创 天涯笔客 兵叔聊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