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在城里免费如厕的那个“全国十大法制人物”被“寻衅滋事罪”了!
2020年1月3日,郝劲松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山西省定襄县公安部门刑事拘留,现羁押于五台县看守所。一些记者希望了解更多的详情,山西省定襄县的官方答复是:警方正在调查,随后将进行公开通报。
郝劲松是谁?
郝劲松,男,1972年出生,山西忻州人,法律工作者,毕业院校:中国政法大学。从2004年夏天开始,他先后7次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原因是在火车上购物和地铁如厕时未能要到发票。他因对“打破行业\\'霸王条款\\'起到了一定作用”而入选“2004年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
郝劲松被先后提名为2005中国法制新闻人物,2005年度十大法制人物。两起案件分别入选2005中国十大案件,2005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并以“维权战士”的身份写入《2005中国法治蓝皮书》。因介入推动铁道部春运不涨价案件入选《2006中国法治蓝皮书》,并当选2006中国十大消费维权人物,2008年因介入陕西华南虎案件和杨佳案被《南方人物周刊》评选为“中国魅力人物--公义之魅”。
介入案例
2017年刘国梁被罢免事件
2006年铁道部春运涨价事件
2007年华南虎事件
2009年钓鱼执法事件
2004年北京地铁厕所收费案
郝劲松曾接受过专访的国内媒体有:《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新京报》,《南方都市报》,《中央电视台》,《南方人物》,《中国日报》,《北京青年报》,《凤凰卫视》,《北京卫视》,《东方卫视》,《浙江卫视》,《天津卫视》,《辽宁卫视》,《山西卫视》,《黑龙江卫视》。
折叠春运涨价事件
2006年4月27日,因买到涨价的火车票,郝劲松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铁道部2006年春运涨价不开听证会程序违法。
2006年5月9日,北京市一中院书面裁定不予立案,郝劲松随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6年9月11日,北京市高级法院撤销北京市一中院不予立案的裁定,指令一中院立案受理。
2006年10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12月1日判决郝劲松败诉.12月7日,郝劲松上诉。
2006年12月27日,铁道部发言人宣布,2007年春运涨价幅度将在1月中下旬公布,此时北京高院二审尚未开庭。
2007年1月7日,郝劲松在最高检旗下的《检察日报》发表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公开信,要求彻底停止春运涨价。
2007年1月9日,铁道部官员向《京华时报》表示,铁道部不会因为郝劲松写信而改变原先的计划。
2007年1月10日上午11点,铁道部发言人突然宣布,实行了14年的春运火车票涨价制度废除,今后不再涨价,《南方周末》随即刊发文章:春运涨停 24小时惊天大逆转。
2006年12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选区,郝劲松在30多位师生的推荐下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竞选海淀区人大代表,郝的竞选小组先后在选区散发竞选宣言《选一个挥舞法律斧头的人当代表》2600份,并成为公告中的初步候选人,在正式候选人确定过程中被酝酿掉,最后以另选他人的方式得票406票《公益时报》以《公益诉讼人士郝劲松的竞选故事》对竞选过程进行了公开报道。
郝劲松与华南虎事件
2007年11月,郝劲松介入陕西华南虎事件,先后制定六套方案,向山西法院起诉周正龙,向国家林业局申请行政复议并举报陕西林业厅,随后因对国家林业局答复不服而起诉国家林业局。2008年5月郝劲松分别向国家林业局和陕西林业厅申请信息公开,6月26日因对信息公开答复不服,郝劲松赴西安起诉陕西林业厅。6月29日,陕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华南虎造假事件,并查处14名政府官员。2008年9月27日,因申请旁听公审周正龙案被拒,郝劲松在陕西旬阳县法院门外撑起黑伞展现其行为艺术作品《伞于华南虎》,新京报对此事件进行图片报道。2008年11月周正龙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郝劲松
手机漫游费降价听证会事件
郝劲松2008年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举行手机漫游费降价听证会,此前郝劲松用特快专递报名旁听被国家发改委以“会场条件限制”书面拒绝,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拒绝公开会议地点及听证会代表名单,1月21日郝劲松向北京一中院递交诉状起诉国家发改委要求撤消国家发改委拒绝其旁听的行政行为,一审二审法院均裁定不予立案。
1月21日北京的《法制晚报》率先披露听证会举办地在河南大厦,1月21日晚,郝劲松入住河南大厦,1月22日在听证会举办地河南大厦,很多记者被拒绝进入会场,郝劲松在大厅展现其行为艺术作品《黑色花瓶与听证会》指听证会隐蔽秘密,不公开,黑箱操作,象花瓶一样是摆设。
在听证会之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现场,郝劲松手持发改委书面答复跳上椅子质问国家发改委官员以“会场条件限制”拒绝公民旁听是在撒谎。南方都市报与中国青年报对此事件进行了图片报道。土豆网进行视频报道。郝劲松随后在天涯论坛发表文章“我在手机漫游费听证会现场的24小时”。
2008年10月23日国家发改委修改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新办法规定了:公开举行的听证会要设旁听席,公民可以旁听。消费者代表由过去的不少于三分之一修改为不少于五分之二,公开举行的听证会设记者席,听证会举行3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选拔代表和旁听人员,听证会举行15日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折叠钓鱼执法事件
2009年9月下旬,上海这座国际化大都市发生了震惊全国的“钓鱼执法事件”,上海白领张晖与河南来沪农民孙中界分别被上海闵行交通队与浦东交通队栽赃式钓鱼执法,被扣车罚款。张晖在网上发帖控诉,孙中界一怒之下用菜刀砍断了自己的手指,张晖与孙中界不约而同地找到郝劲松做为他们的诉讼代理人。
当张晖通过电话联系到郝劲松,郝迅速决定介入此案,为张晖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电话中,郝只提了一个条件:无论胜败,决不能撤诉。张晖同意。郝鼓励张晖说:“你是好样的,至少你还敢挺身而斗,很多人是一辈子都不敢的,他们一生都不敢反抗,他们永远都是受害者”。郝和他的同事立即召开会议拟定了详细计划。
第一步,在国庆前9月28号递交诉状起诉上海闵行交通队,有效利用国庆7天长假,郝计算出10月9号是立案的最后一天,在上午接到法官打来的立案通知电话后,郝立即向外界发布了这个消息,全国媒体迅速报道。
第二步,2009年10月18日,郝劲松用18封特快专递向上海18个区县申请近三年来打击黑车罚款总额的信息公开。郝劲松认为:“钓鱼式执法在各地普遍存在,有愈演愈烈之势。这背后有着巨大的利益链条。庞大的处罚金额支撑起了一个畸形的执法平台,执法机关雇用无业人员假扮\\'乘客\\'搭车,\\'乘客\\'则负责引诱司机收费,并把车引入执法人员设好的埋伏圈。”
“从派出钓饵、设套、埋伏,到抓人、扣车、罚款,整个过程一气呵成。一辆车少则罚一万元,多则2万到3万元。以上海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为例,两年时间处罚5000辆所谓的\\'黑车\\',罚款5000多万元,巨大的罚款金额让许多交通执法部门不惜铤而走险,不择手段,陷合法公民于非法,上海每年处罚20000辆车,罚款高达两亿元,已形成庞大的产业链,\\'钓鱼式执法\\' 已涉嫌有组织犯罪。”
郝劲松强调,有些真正的黑车,在向交通执法部门定期交付保护费以后,得以公开运营。
第三步,揭开上海车主此前在钓鱼执法案件屡诉屡败的秘密。究其原因,背后是上海各级法院撑起巨大的保护伞,为执法犯法的交通执法大队保驾护航。
2009年10月21日,郝劲松通过媒体向社会披露上海高院违规制定的内部文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关于审理出租汽车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郝劲松发现该意见居然是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交通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和专家”研讨出来的。郝劲松质疑该《意见》存在多种违背常理和法理之处,明显偏袒行政执法部门。
09年10月26日下午4点,上海闵行法院行政庭庭长黄江跑到张晖单位大吵大闹,用当手指着大喊“张晖,你要听话!”要求张晖撤诉。闻讯赶到现场的郝劲松截法官黄江,双方展开激烈的语言交锋。当晚,郝劲松在天涯论坛发表帖子“闵行法官黄江:张晖,你要听话!”该帖配现场图片和录音,点击率高达70多万,网民回帖6900多条支持张晖强烈谴责法官黄江。
第四步,2009年10月28日,郝劲松用邮寄方式向上海市公安局书面举报规模庞大的钓鱼执法人员涉嫌有组织犯罪。
2009年11月12日,张晖收到了要求其撤诉的恐吓信,郝劲松鼓励张晖要坚持下去!
郝坚定地告诉张晖:我们将在法庭上打败他们!
2009年11月19日,上海闵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张晖胜诉,法院认为闵行交通队使用不正当手段取证违法,诉讼费50元由闵行交通队承担。
北京地铁厕所收费案
郝劲松2004年12月在地铁天安门东站使用厕所时,支付了如厕费五角钱。后郝劲松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对地铁复八线天安门东站未设固定免费厕所而使其不得不上收费厕所作出书面解释,判令地铁公司退还如厕费五角钱。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05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郝劲松的诉讼请求。
郝劲松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郝劲松上诉认为,地铁公司在五方面违背了《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一是复八线设计存在缺陷,未设固定免费厕所;二是为弥补设计缺陷,配置了移动厕所却要收费;三是“同样是3元车票,环线乘客免费使用厕所,而复八线乘客却要另付五毛钱,这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四是复八线为地铁职工设置了固定厕所,却不许乘客使用;五是地铁公司拿纳税人的钱出资兴建厕所再向纳税人收取如厕费,违背了公平原则。另外,郝劲松强调,地铁显然属于原国家计委(2001)398号文件规定的公共客运场所,公共厕所理应免费开放。地铁公司表示,由于复八线9座车站均没有建设公共卫生间,为解决车站乘客如厕难的实际问题,公司在车站非付费区域设置了9套18座移动式免冲卫生间,费用属于企业投资自建。考虑到购置成本及使用期间的维修、材料等项费用,公司规定收取如厕费五角钱。
二审法院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地铁复八线在设计施工时未设置固定公共卫生间,地铁公司在接管运营后,为方便乘客,自筹资金在各运营站台设置免冲环保投币式移动卫生间,并根据消耗成本确定收费数额并取得收费许可,地铁运营公司的行为未违背法律规定。原国家计委发布的计办价格(2001)398号文件的适用范围不涵盖地铁运营,地铁卫生间的设置也不属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京政管字(2002)32号文件所指的政府出资所建公共厕所。
郝劲松变“行为艺术家”
过去一直以公益诉讼方式出现在公众视野的郝劲松如今被冠上了艺术家的身份,且大搞特搞起行为艺术。如华南虎案一审结束后,郝劲松在陕西旬阳法院门口做了“伞与华南虎”的行为艺术,他撑开的一把巨大的双层复式黑伞上写着“周正龙=替罪羊”,表达了他对虎照门事件的看法。
郝劲松称,他创作的艺术作品《蹲下双手抱头》。人们看到这个作品可能会想到,他为什么蹲下?他为什么双手抱头?他违法了吗?他犯罪了吗?谁命令他蹲下的?他为什么不敢站起来?……郝劲松说,等开庭时,他准备带着以他这个姿势为原型创作的雕塑,放到法院门外。
人物周刊:网上对你攻击最多的是你的律师资格证,有人说,你连《南方人物周刊》封面人物:郝劲松律师资格证都没有,是伪律师。
郝劲松:我本来就不是律师,我没有资格证,也从未假装过我有资格证。我是一个公民,一直以公民的身份作战。因为如果你是一个律师,在一些事情上,司法局和你所任职的律所就有办法让你很难受,你要受指挥,你会有顾忌。正因为我没有单位,没有人可以指挥我,我是一个自由人。我需要自己做主,不喜欢被任何力量控制或者要挟。而且我会因此成为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不是律师也照样可以拥有法律的武器。
《南方人物周刊》封面人物:郝劲松
人物周刊:你现在代理的这些案件中,代理人怎么称呼你?
郝劲松:随便,比如张晖就叫我“郝哥”,孙中界叫我“郝律师”,网上有个帖子说,老百姓觉得律师就该是像你这样的人。
人物周刊:中国是个讲究“名正言顺”的国家,没有律师执业许可对你开展工作有影响吗?你的收入来源是?
郝劲松:我是三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收取顾问费,这工作不会占据我过多的时间精力,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来介入公益事件,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我每天都用很长时间关注国内外互联网上的事件,然后选择目标出击,看这个战役,是否适合我。比如邓玉娇案件,我觉得那案子不适合我,因为我不是律师,就无法进到看守所里会见当事人。
人物周刊:你似乎从小就是个“刺头”,总是有人会很慷慨地把“讼棍”、“刁民”这样的词汇送给你。
郝劲松:凡有上级有管理者,我都试图去改变他,改善他,如果他不服,我就和他拼一拼。包括这次“钓鱼案”,我们去区政府要求旁听,有一个局长说:你可以去接待室喝点茶水,参观一下我们的建筑。我说如果不能旁听就算了,我对建筑不感兴趣。过一会儿他的手下来了,说:郝先生你站在这儿也不太好,都是上访的人,你去接待室坐一下吧,配合一下。我说:我没有义务配合你,我是一个不服从的公民。
网民就是我的狼群
人物周刊:实际上,早在2004年起诉地铁的时候,你对于将来战役往哪里打已经有一个大的规划了?
郝劲松:是的,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了,我们首先选择地铁这个企业,有政府色彩又是公用服务的企业。在此以前,中国没有发票管理,我们要填补这个空白,为了上厕所的发票打官司,我们当时就觉得法院和政府都会支持,因为发票涉及到税收,我们向地税局举报他们偷税漏税,后来罚了他们2万多,所以第一次就把他们打败了。
人物周刊:老百姓看到你索要公厕发票的案子,会不会觉得这个人怎么这么无聊?这么小题大做?他是不是就想沽名钓誉吸引眼球?
郝劲松:无聊?我们会告诉他:一张小小的发票,浓缩了你的权利,这是最简单的东西,你可以扔掉,但是里面凝聚着法制和民主的力量。发票背后有国务院发票管理办法,法规被践踏了你都没有维护,今天你失去了发票的权利,明天你失去了其他,总有一天你的房子、你的地什么都失去了,因为法制在被践踏的过程中你从没有维护过它。
这个世界所有的不幸其实和我们每一个人密切关联。就像美国波士顿那个犹太人纪念碑上神甫所说的那段话:起先他们屠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后来他们屠杀共产主义者,我也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也不说话。最后他们提着刀冲我过来了,没有人替我说话,因为大家都倒下去了。
人物周刊:你把每个案件都当成一场战役来打,特别注意战略战术,我想你一定是军事爱好者。
郝劲松:非常爱好!我出生在军人家庭,我父亲就是一个老军人。我从青少年时代起研究了大量的战役,尤其是二战,包括海战、陆战,但我最喜欢研究狙击:一个很小的个体力量,有时却可以阻挡一整支军队的前进,甚至成为扭转战局的关键。
人物周刊:你有自己崇拜的军事家么?
郝劲松:拿破仑!拿破仑在土伦城堡的时候,集中排炮对着国会大厅,以前大家从没遇到过这样的打法,把所有的重炮都集中起来。他整体的战术是非常干净利落的,他自己概括的就是:“不玩弄太复杂的伎俩,集中精力各个击破。”我觉得这句话对我处理很多事情都有巨大的影响。所以我们能取得成功,我希望我们的名字能被刻入法制的重要历程。
人物周刊:你说的“我们”是指?
郝劲松:我说“我们”,有的时候也是我为自己壮胆,这样一说,就好像有这样一个团队、有一个集体,“我们”包括很多网民,很多民意的力量,共同关注、介入一些公共事件。我有时冲在前面,像一杆标枪一样往前扎,是巨大的网民在我的背后把我使劲儿向前推。
人物周刊:可曾有过这样的感觉:你以为有人在背后支持你,推你,可是真的发生什么动真格的事情,你回头一看,身后没有人,你一个人在孤军奋战。
郝劲松:迄今为止我还没有这种感受,每次我身后的人都巨多。我研究二战时候的一些战役。德军为了打断盟军,就开展“狼群战术”,在大西洋分布了上百艘潜艇,神出鬼没,击毁了大量盟军的运输船,盟军也采取了相应对策。这种“狼群战术”有时是非常管用的,网民就是我的狼群!
我需要召唤到大量的人介入公共事件,并让大家明白,对不平之事,你的反抗是有效的,只要你用适当的途径、适当的技巧、适当的尺度。就像古装片中的城门,坚固,高大,攻城的人群拿粗壮的圆木用力撞击,门固若金汤,但只要我们有足够的人,不停地撞,使劲撞,虽然门还没倒塌,但从微观物理上来讲,它已经在慢慢变化了。
每一座城池都是这么攻下来的,每一个网民的留言都可能成为攻陷城门的最后一次撞击。我需要网民在这些战役中成熟、成长起来,使网民认识到我们没有沉沦,我们可以参与决策进程,并在社会正义的关键时刻站出来力挽狂澜。
挥舞着法律的斧头
人物周刊:中国法律圈里,有你特别佩服的人吗?
郝劲松:江平算一个,他是一个高山仰止的人物,但是他比我们年龄大太多,也很少出来发言,他说想把机会让给年轻人。另外,张思之当然也算一个,我们第一次见面,他知道我,还搂着我照了一张相,他给我一个评价,“我是老好事之徒,你是小好事之徒。"
人物周刊:张思之大律师是把你引为同类了?
郝劲松:对,我想最起码,他是知我的。他绝不会仅从某个个案来了解我,以为这个人很无聊,就是为了一张车票或一张发票在四处告状,我想张律师能解读到这些案件背后的深意。
法律一直是我的向往,治理国家最终我们依靠的是法律,法律就是我的工具,我的斧头,当这把斧头磨得锋芒毕露的时候,我们就试着挥舞它,在试验它并使用它的时候,我们也赋予它力量。
人物周刊:我们通常都说“正义之剑”,为什么你说“法律的斧头”?
郝劲松:斧头更像我的打法。剑那玩意儿很长,它的招式就比较传统、正规,舞剑必须遵循一定的套路,对我来说,剑术有时也是一种规则的束缚,而斧头则不然,斧头更灵活,它没有固定的章法可循。
人物周刊:在你挥舞斧头的过程中,这个斧头是不是也会伤到一些人?
郝劲松:伤!绝对的。比如说铁路发票那个案子,我们起诉了3次,第三次当我们掌握到了足够白条(证据)的时候,铁道部其实很紧张了,因为他们感觉就要败诉了,涉案的两个车长到处找我,希望能通过说情让我撤诉,后来我听说那两个车长被免职了,被贬到货运列车了。
人物周刊:也许有些人因为你,命运就被改变了。
郝劲松:一个时代的进步,在它往前走的时候,总会牺牲一些人,如果这些人的利益很小,牺牲就牺牲了,在所难免。
人物周刊:所以你并不顾惜他们?
郝劲松:不顾惜!那个证据对我非常重要!他只是被免职,而且据我所知,几年后他又官复原职了。我觉得这种牺牲很小。
人物周刊:媒体也是你每场战役的外援,你似乎特别懂得调动媒体,什么时间点,放出什么样的消息。
郝劲松:我已经习惯了不断地接受采访,回答相似的问题。张晖一开始觉得很麻烦,对他的日常生活是一个干扰,我告诉他,你每接受一次采访,我们胜诉的可能就增加1%。最初他很悲观,认为胜诉的几率很低,我说,即使落败,也要把对方送到被告席上。原告只需要掏50元,但是政府要请律师需要几千元,如果大家都有法律意识,政府的违法成本就会巨增。诉讼有时是有效地缓解愤怒的渠道,社会总得有个泄洪口。
人物周刊:如果你现在需要媒体帮助,你能调动的媒体资源能有多少?
郝劲松:其实也不会超过20家,这20家还是有些能登出来,有些登不出来,我手头掌握联系方式,以及采访过我的媒体记者大概有150多位。
民主还是一个孩子
人物周刊:听说张晖考虑过退缩。
郝劲松:我一开始就跟张晖说,代理你的案子,我可以一分钱不要,但我就一个条件:坚决不能撤诉!一、二审的司法程序必须走完,拿到判决书。哪怕最后你败了,民众也会知道到底谁对谁错,也会让他们通过败诉判决知道一些问题,比如法院并不是永远正确。
人物周刊:为何你如此坚持不能撤诉?
郝劲松:张晖有很多顾虑,如果他顶不住,撤诉了,我们就前功尽弃。张晖在接受采访时提到自己很害怕,害怕钩子报复等等。我告诉他,这种信息你不能释放出去,对手知道你怕什么,就会用你害怕的方式来对付你。
经过这些事,他也在成长,他有时候会长时间地坐在电脑前,看网友给他的留言支持,觉得自己并不孤单,很强大。他从一开始不愿意露面,不愿意暴露真实姓名,用了个化名“张军”,到最后愿意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把“张军”改回原名张晖,他说:我突然觉得我又没做错事,我为什么怕他们呢?
人物周刊:上海政府已承认在张晖和孙中界的事件里确实存在非法取证,张晖也领回了自己被罚的款子,要他抵制压力坚持继续诉讼,是不是很困难?
郝劲松:除了张晖和孙中界,还有大量的“钓鱼”受害者得不到公正的裁决,我们还没有真的折断钓钩以及钓竿。张晖去领罚没款时,闵行区建交委门口聚集了很多围观者,人群中有人对他喊,“你的钱领回来了,我们的钱还没。”
张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收入相对富足的中产阶级,他被“钓鱼”后非常愤怒,首先通过论坛发文给媒体,行使了自己言论自由表达的权利,他正是我需要的一个人成长为公民的标本:一个温文尔雅的知识分子,通过这个事情开始反抗。
孙中界是另一种类型:小孙是刚满18岁的农村青年,从没受过城市工业化、机械化生活的伤害,他对大城市有美好的向往,离开家乡来到城市工作,到上海的第三天就遇到“钓鱼”,他整个人崩溃了,城市的形象在他心里倒塌了,他觉得城市里的人不应该这么坏,他想不通,这促使他操起了菜刀。这种行为是有血性的,一个民族有血性,这个民族还有希望。中国烈性男儿太少,遇事不敢反抗,看到别人出事也很冷漠,觉得和我无关。不作为的公民太多,他们根本称不上公民,没有法律意识,没有监管政府的意识。很多人觉得我只是个体,胳膊拧不过大腿,我们就要改变这种传统想法。
社会仿佛人之肌体,有些病症,你应该不断去暴露它,病灶才会被及时发现、被医治。如果你觉得司法体制黑暗,你就不去使用它,它会越来越烂,等到做手术的时候也没用了。公民如果没机会成长,剩下的就是一群暴民。谁也不愿看到社会动荡,谁也不愿看到天下大乱。民主是一个孩子,它有个成长过程,你得培育它,为它的成长准备条件,一个健全的社会应该懂得培养它的公民。
人物周刊:你觉得你的方法有效吗?
郝劲松:成长不能靠说教。不知你注意到没有,从2004年到2009年,全国各地的法院接到大量官司,如果有人能调查到这个数据,会发现这是个剧增。我和北京市高院的法官聊天,他们星期天都加班,因为案子暴增,法院增加人手的速度,追不上案子增加的速度。
某种程度上,我觉得这是个好事儿,公民试图上法院去告状,就说明他有了法律的意识,并且迈出了行动。我看到许多人打官司我就很兴奋,我知道那里头有我,有我的功劳,以及我的同类。
郝劲松(右)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中) 佟丽华(左)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像一个大框子,够不成其他罪的,可以往这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