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率说,我听过各式各样的保证书,唯独这种“不开房保证书”还是头一次见,没成想,它竟然还发表在湖南永州中院一位法官的朋友圈里,尽管发布不久就删除了,可是耐不住坑爹的朋友圈好友截了图,一下子,就传遍了全网!
这位湖南永州的屈某亚法官在《不开房保证书》中保证道:
“我屈某亚今天慎重思量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影响到了家庭和老婆的身体健康,出于对家庭的责任,对老婆何湘荣说句对不起,我错了。我在这里保证和发誓:坚决跟某某等5人断绝一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保证做到,不再与她们电话、QQ、微信、短信、开房等一切联系,今后不再与任何女人再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希望老婆相信我这次的决心。”
落款人屈某亚,落款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
不独有偶,8月3日澎湃新闻报道,记者发现在湖南永州中院的法官队伍中,确实有一位屈某亚同志,而且还是高居庭长之职。
就在记者联系到这位屈庭长并对他进行采访时,他的回应耐人寻味:
“有些事情不好跟你说,我只能跟你说一句:上面发上去的东西是不实的。”
记者问:“笔迹是您的吗?”
屈庭长答曰:“这些东西我无可奉告,我相信人间自有公道。”
记者问:“您的微信号被盗了吗?”
屈庭长答曰:“这个不能跟你说,组织正在调查,作为法官也要保护自己的权利。”
8月6日华商报道称致电屈某某,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短信也未回复。永州中院一工作人员获悉记者采访意图后,称此事他们并不清楚,随后挂断电话。华商报记者多次致电永州中院新闻发言人邓述荣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有个成语叫理直气壮。就是说一个人要是受了冤枉,被人栽赃陷害,肯定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维权,什么媒体报道,对薄公演,甚至上访。何况是官员而且是懂法执法的法官,他们更爱惜自己的羽毛。没有媒体前来报道,还要主动找到媒体,对网上所传谣言予以澄清,维护自身名誉。
这次却让人大跌眼镜,直呼看不懂了,甚是奇了怪了。一向以法律为准绳、字斟句酌、掷地有声、有理有据、铿锵有力裁判案件的法院法官,面对记者的采访却不是含糊其词、躲躲闪闪、不清楚、无可奉告来搪塞,就是直接挂断电话或者直接不接听电话、不回复任何信息来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临时部分失踪。学起了美国法律“你有权保持沉默!”,你们能奈何我也?!但是你要明白,你这是在永州在湖南在中国,不是在美国。
我被屈庭长的真诚打动了:如此真诚而又不矫揉造作,绝对是实事求是的法官呐!你看他一不否认笔迹是自己的,二不否认自己微信号被盗,三不否认这是自己所写,只是否认了它的内容不实,况且组织正在调查:这难道还不可爱吗?
凡此种种,让我有理由相信:湖南法官不开房呐!
截至8月9日仍未见湖南永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任何情况通报和说明。这给人们无限想象空间。貌似这个屈姓法官大人的“不与女子开房”承诺书被坐实。那其所在法院湖南永州中级人民法院也有脱不了干系的责任。
如果不属实,相比屈某亚法官定会在记者采访时大声咆哮:你们哪来的胆子竟敢污蔑本法官。我要以人民法官的名义审判你,你犯了污蔑罪和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年并剥夺你政治权利**年......
如果不属实,相比湖南永州中院新闻发言人邓述荣也会及时做出官方通报,以避免新闻持续发酵对湖南永州法院的不良影响。
人民法院在人民心目中是至高无上的,是神圣的殿堂。那高悬的国徽不容任何人熟读和侵犯,那高挂的天平是正义公平公正的象征。而身穿法官袍、危襟正坐于高背大椅手拿法官槌的法官则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正如南方报业叮咚快评评论道:如果这类风月事件的当事人只是一般普通老百姓,人们只不过会当笑料,一笑而过。但要注意,此事件中的当事人是人民法院的庭长,《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要“杜绝与法官职业形象不相称、与法官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不良嗜好和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维护良好的个人声誉”。法官和庭长婚外与5个女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严重败坏了法官名誉,越过了道德底线与职业规范,已经失去了法官资格。
法官乱搞男女关系、包养情妇被查,早已不是第一次,就在湖南,还是永州,就有法官带着情妇赴海南三亚旅游开房,严重损害了法官这个群体的形像与名誉。“不开房”保证书暴露的问题一旦被证实,背后是否涉及腐败问题,必须一查到底。
法官“不开房”事关整个法官队伍的名誉,岂是他一句“无可奉告”就能了事的!
何况屈大法官还在朋友圈晒出的保证书中用了5个女子黄某某,杨某某,沈某、唐某某,邓某某的真实名字,这可能侵犯了这5个女子的个人人身权益。这可就是懂法执法又犯法了。
我们期待当事法官屈某亚法官以法官的名义和担当正视此风月事件。
我们更期待当事法官所在法院——湖南永州中级人民法院正视事实。
2015年4月14日,网友举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副院长王茂华近日携一女子赴海口、三亚等地游玩三天,其中包括周一上班时间。赫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4月4日对此发布情况通报:区委常委会决定对王茂华进行停职调查,并责成区纪委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法制晚报)
2016年6月,网络曝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肖明多次在上班时间与不同女子开房发生性关系,湖南高院对肖明作出暂停职务接受调查的决定,9月13日,肖明因严重违纪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因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法律职务。
有两位前辈做铺垫,我相信湖南永州这位屈法官,恐怕也是不开房的,你以为呢?
其实我不关心屈法官是否与5名女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因为组织会还他一个清白的。只是眼下,我所惊叹者在于这种“不开房保证书”的体裁,是何等的有创意,必将红极一时也!
今天是七夕节,传说是牛郎和织女鹊桥相会的日子。传说我们凡夫俗子如在七夕晚上葡萄黄瓜架下静静地听,能听到他们相会的悄悄情话。你静静的听了吗?哈哈。情人节本是与自己的爱人过的节,但在当下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却变了味,成了一些有权有势之人与小三小四小五等情妇相欢的节日。在这七夕节的夜里,我这不适时宜的发这个法官”不与女子开房“保证书,不知道会打扰多少好此品味的达官贵人的”野鸳鸯梦“。
如有类同,纯属巧合;如有打扰,实属无意。
昔有山东省农业厅厅官副厅长单增德离奇“离婚保证书”,今有湖南永州法官奇葩“不与女子开房”保证书。前者是厅长大人写给情妇的,后者是法官大人写给老婆的。两者异曲同工,可相媲美。保证书的目标对象虽不同,但它们折射出的实质是一样的:某些官员放松了自我要求,法律法规约束,置党纪国法于脑后,道德沦丧,人格堕落,生活腐化糜烂。他们将党和国家赋予的为人民服务的权利,受其利益熏心所致成为他们腐化堕落的温床,滋生出了千种不堪、万般龌龊,沾污了他们头顶的国徽,肩扛的天平。终究他们要受到法律的审判,道德的遣责。由官员沦为阶下囚,由审判他人的法官沦为被审判的犯人。
网曝此次“不与5女子开房”保证书的主角屈某亚是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法官。经澎湃新闻、华商报等记者多路调查,屈某亚系永州中院法官。该院2015年2月14日发布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中,显示屈某亚为永州中院刑事审判庭某庭长,法官等级一级。2016年9月29日的人份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显示屈某亚被免去某庭庭长职务,之后任该法院执行局局长。今年6月29日,《永州日报》刊发的题为《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显示屈某亚被任命为永州市中院刑事审判某庭庭长。
几经上述多家媒体记者深入调查证实屈某亚的确是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某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