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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岁老人“涉黑”?涉哪门子黑?
发布日期:2019-07-20





警方通报中显示:91岁老人被列扫黑嫌犯。




2019年7月5日,江苏徐州“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发布了一则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通告上有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两人是夫妻,丈夫91岁、妻子81岁。因夫妻俩均属耄耋老人,年事已高,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络争议。



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发布的这则通告,关于举报范沛荣、陈迎先、陈广礼犯罪线索的通告,落款为 " 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 的通告,时间为2019年7月5日。据了解,这三人中有一对是夫妻,其中丈夫91岁、妻子81岁。


91岁老人一家三口涉黑被抓,向社会公开征集三人违法犯罪的线索,据称因其家中地被修路占用,老人家气不过,到派出所讨要过说法……另一说法指其常到派出所骂人,阻拦警车出警等。



通告内容:

近日,邳州市公安局经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范沛荣、陈迎先、陈广礼三人(陈广礼系陈迎先、范沛荣夫妻的三儿子)。为全面查清违法犯罪事实,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决定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收集范沛荣、陈迎先、陈广礼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群众踊跃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线索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有价值的违法犯罪线索,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人民币 1000 元至 10000 元的奖励。


通告还公布了 3 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范沛荣,女,汉族,1938 年 12 月 8 日生,户籍地:邳州市陈楼镇陈楼村 8 组 647 号。陈迎先,男,汉,1928 年 9 月 20 日生,户籍地:邳州市陈楼镇陈楼村 8 组 647 号。陈广礼,男,汉族,1965 年 3 月 2 日生,原籍 : 邳州市陈楼镇陈楼村,现户籍地:南京市鼓楼区裴家桥 70 号东楼 201 室。




该通告经网络传播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戏称警方通报中的两位老人为 " 史上最老的犯罪嫌疑人 ";也有网友怀疑,两人可能因为上访而涉案。


有网友怀疑,以上3人是因为上访被刑拘了。对此,通告上留下联系电话的邹警官向媒体记者介绍,上述3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肯定地说,不是上访引起的。(他们)经常到派出所骂人,阻扰警车出警,具体案情不方便多讲。”


7月18日,通告上留下联系电话的邹警官回复媒体称,夫妻俩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不是说岁数大了,就不会涉嫌犯罪。”


对此,当地警方在回应媒体时否认了上访的说法,称是他们寻衅滋事,胡噘乱骂引起全村公愤。并表示," 违法犯罪和年龄大小没有任何关系。" 老人的二儿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因为家里一部分地被占用修路了,多次去镇政府吵过,或有骂过人,不确定。" 再加上,因为有个村部,我父母住进去过,相关部门认为这是有损坏公物。"


通告中说明三人系一家人,陈广礼是陈迎先和范沛蓉夫妇的三儿子,通告中显示陈迎先出生于1928年9月20日,范沛荣出生于1938年12月8日。


从通告中显示,陈迎先今年91岁,出生于民国1928年,范沛荣是陈迎先妻子,今年81岁,出生于民国1938年,其子陈广礼出生于1965年3月2日,今年54岁。


91岁和81岁夫妇及54岁儿子涉黑,究竟是何事涉黑把91岁和81岁高龄夫妇老人抓起来?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的通告中称,为全面查清违法犯罪事实,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决定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收集上述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大家踊跃检举揭发,对举报人身份保密,对有价值的线索给予1000元至10000元之间的奖励。


至于涉黑的罪名,通告中没有说明,让广大网民不解的是91岁涉黑实属罕见,据最先报道此事的媒体采访通告中留下的联系方式得知,91岁高龄一家三口涉黑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称其经常到派出所骂人,还阻拦警车出警。至于91岁老人为何常到派出所骂人,该文章中则没有说明。


1928年和1938年出生的人,一个91岁高龄,一个81岁,这对夫妇出生于民国,跨越两个时代,1949年新中国成立陈迎先21岁,其妻子则11岁迎来新中国。



媒体报道截图



不管什么人不能违法,何况是涉黑,被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通告,可见其问题多么严重,当然从媒体采访报道消息看,罪名是寻衅滋事,其中是提到常到派出所骂人,阻拦警车出警两个问题,具体情况不清楚。


如果仅仅是寻衅滋事罪名,把91岁高龄和81岁老伴都抓起来,还是涉黑,还是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发布通告,可见其性质严重和恶劣。


91岁能不能抓,当然可以抓,但是总觉得怪怪的,又说不出来哪里怪怪的,91岁的老人寻衅滋事的大致情况是否应该公开,毕竟91岁的老人涉黑,让很多人都好奇,一般常理91岁走路都是颤颤巍巍,能有多少人91岁还能年轻小伙一样风风火火,血气方刚。从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的通告中,似乎还要对91岁老人的涉案情况进行深挖,究竟够不够判刑,判多少年,能否送入监狱服刑这些都是后话。


91岁老人是否已经羁押在邳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其身体状况如何,寻衅滋事罪名早已经引起社会法律界人士广泛质疑,该罪名随意性很大,弹性非常强。法律条款有些会适时修改,因时代变化不同,有些不适应新形势。明明可能是治安处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变成涉嫌寻衅滋事罪,有时候你不能说公安机关错了,毕竟寻衅滋事罪不是公安机关出台的,这条刑法是那些专家们写出来的,经过法定程序通过后公布实施的。



现在是一个跨越两个时代的91岁老人也被涉嫌寻衅滋事罪,还被定性为涉黑,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通告的。如果此案不能办的稳稳妥,让社会消除质疑与疑虑,邳州市没有比这严重的涉黑案件?91岁老人一家三口涉嫌寻衅滋事罪名,被抓起来作为涉黑案件。谁又会相信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找不出比抓91岁老人一家三口严重的案子?比如涉嫌暴力犯罪,涉嫌高利贷、比如涉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把一个91岁老人一家三口涉嫌寻衅滋事作为涉黑案件,是否考虑过社会的影响,是否考虑过公正客观?何以服众,谁决定的?拿91岁老人一家三口涉嫌寻衅滋事作为涉黑案件,这是说明邳州市社会治安太好了,还是太荒唐!


据另一媒体报道消息显示,81的范沛荣和91岁的陈迎先被派出所抓进去两天一夜后,担心出事,派出所又让他们出来了。违法犯罪和年龄没有关系,但是以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的名义来发布此案的通告,在通告中以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的名义征集上述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将其列为涉黑案件。是否如同媒体报道那样,因为他们家的地被修路占用了,老人因此对处理不满?还是什么原因导致老人去派出所骂人等?


不管怎么说,一个91岁的老人涉黑,在中国怕是第一个,如果说邳州市社会治安太好,找不出比91岁老人寻衅滋事更严重的涉黑案件倒也可以理解。否则的话只能说邳州市公安局太荒唐,首先91岁老人涉嫌寻衅滋事,在派出所关了两天后一夜把两位老人放出来,既然是如此性质恶劣的涉黑案件,是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名义,又怎么不敢去把两位老人送进看守所刑拘?正如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通告中联系人接受媒体采访说的,违法犯罪和年龄大小没有关系……


91岁高龄涉寻衅滋事案件本身特殊,其身体状况根本不适合羁押,更不要说定罪服刑,监狱也不会收这样的犯人,那么耗费国家资源办案意义在哪里!寻衅滋事本身在社会上比较有杂音。91岁老人涉嫌寻衅滋事倒也不奇怪,毕竟是社会主义法制一视同仁司法公正,违法犯罪不管年龄大小,但是把这个案件以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的名义进行通告,还以扫黑办的名义征集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是否合适恰当?


邳州市公安局长应该对此案件进行解释,估计贵局办理的这起寻衅滋事案件是全国第一例,涉案人员91岁,生于民国。就其年龄就应该慎重,何况定性涉黑。




7 月 19 日,邳州警方再发通报,称两位老人长期无故霸占村集体房屋拒不退出,并多次到派出所辱骂、阻挠调查,目前已被取保候审。


7 月 19 日,邳州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 "@邳州公安 " 发布警方通报,称两老人长期无故霸占村集体房屋拒不退出,并多次到派出所辱骂、阻挠调查。


据通报内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邳州市公安局对 " 村霸 " 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加强打击整治。


现查明,陈楼镇村民陈广礼指使父母陈迎先、范沛荣,长期无故霸占村集体房屋拒不退出,并在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依法调查期间,多次到派出所对调查民警辱骂、阻挠调查,造成较坏社会影响。


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陈广礼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陈迎先、范沛荣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全国扫黑办: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认定恶势力时应特别慎重


打铁还需自身硬。自“扫黑除恶”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扫黑办多次出台指导意见与材料汇编,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保证“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的大原则


譬如,今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向社会公开发布,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其中,《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恶势力刑事案件办理的认定标准、相关要求、具体实施做了明确规定。


《意见》指出,认定“恶势力”,要考虑“3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因素。


该《意见》第十二条还明确规定:全部成员或者首要分子、纠集者以及其他重要成员均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认定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时应当特别慎重。


这些意见出台后,对司法人员合规、合理执法起到了很大的执法知道作用。浙江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梁健曾对媒体表示:“每一起个案的审理判决,会起到方向性的引领作用,因此,我们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时要特别慎重,‘不拔高、不降低’”。


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反复强调:“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这也是“特别慎重”的题中之义。


在最高检发布的《选编》中,每一起涉黑、涉恶的案件,都对照此标准进行了详细梳理、反复讨论,形成了完整的证据材料,确保了“打准打实”。如在“成某某、黄某某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除了已查明的犯罪,根据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成立专门办案组,补充证据材料117册。


若这两位耄耋老人果真“涉黑涉恶”,邳州市公安局也应按照全国扫黑办意见精神,在后续的调查中向公众公布更多详实有力、经得起检视的犯罪证据,及时向公众澄清疑惑,透明执法。


“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才能让社会风气更加清朗,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扫黑除恶,各种新闻都算见识过。有把失独家庭列入“扫黑对象”的;有幼儿园摸排“涉黑涉恶”的;还有结合“扫黑除恶”,打击“拦挡婚车”的。如说入幼儿园摸排,专项整治婚闹,已算“扫黑”之奇,那最新“九旬涉黑案”,又够引一波争议了。“扫黑办悬赏征集九旬夫妻犯罪线索 江苏邳州警方:两人常到派出所骂人”。下到六龄童,上至九旬翁,都在“扫黑”范围。如此“人无分老幼”,想不引关注都难。理论上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性别年龄职业等,只要犯法,一视同仁。不过,实际社会危害烈度上讲,相比青壮年“杀伤力”,幼童稚子耄耋翁妪,显然不可同日而语。这是考验司法智慧,立案量刑的弹性自由裁量空间。如民警所言,“不是说岁数大,就不涉嫌犯罪。”不少社会陋习顽疾中,坊间也有对“坏人变老,老人变坏”的无尽指摘。可“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也让人担心“口袋罪”魅影频现。从“打老师”案,到售假诬告“报假警”,再到“九旬涉黑”,曾消停过一段儿的“寻衅滋事”,已短期频密现身。前两次还是舆情起寻衅至,这次语焉不详的通告,则更让人关注如何“涉黑”,以致需如此大张旗鼓对一家三口,其中俩八九旬老人,进行万元悬赏?“霸占村委会”,“到派出所骂人,阻碍出警”,是官方列出的罪状;为何要骂?陈家表示是因“一部分地被占修路,陈家不服,多次去镇上吵闹”。可见又是常见征地纠纷。到底是陈家狮子大开口,无理搅三分,还是征地工作简单粗暴,也有待反思的地方?总之,不是无端作恶,而是民间常见“上访维权”。维权过激,言辞冒犯,甚至“住过村部”,但也非通常朴素理解的黑恶暴力犯罪吧?历史遗留,征地纠纷,是否有过耐心细致善后?如没有,显然不该警力干预;如果有,需权威公信资料释疑,而非最初宣称“具体案情不便多讲”。否则易让人联想,地方警力是否沦为工具。真正无关老幼,执法必严,应是对频发的孩童高空抛物致死案,对校园低龄重罪等亮剑;真需打击的“黑恶”,是诸如日前“广西宾阳94岁老人涉嫌猥亵儿童,检方已介入”这种为老不尊的严重犯罪。这才是最该警方“不嫌麻烦”,依法而为,执法必严,绝不姑息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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